-
lawyer 2018-05-22 12:30:15 | 山西省 土建 | 11559查看 3回答
招标控制价有关问题
1、2008清单规范第4.2.8条:“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将招标控制价......备案” 。清单宣贯辅导教材中说:“,...不得对招标控制价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2、2013清单规范5.1.6条:“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将招标控制价...备案”,取消了控制价不应上浮或下调的规定。清单宣贯辅导教材中也无不应上调或下浮的要求,也无控制价公布内容的具体要求。
请问: 1. 这是不是意味着招标控制价可以适当上调或下浮?2. 是不是也意味着可以只公布控制价总价?3、如果一个建设项目比较大,如果要详细公布的话,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等等......内容、组成确实比较多,貌似有点啰嗦。如果详细公布了以后,投标报价是不超过招标控制价总价就可以,还是公布的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等等的控制价均不能超过?如果公布的控制价总价之下的所有控制价均不能各自超过的话就应当详细公布。如果详细公布后,也是只以控制价总价为准,其他详细公布的不作控制的话,那详细公布就没有任何意义。4、如果只按控制价总价控制的话,其中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由投标企业自己报价(有意的采取不平衡报价或无意与招标控制价偏离),一旦有的项目内容取消(或者甲乙双方串通取消低报价部分),很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补充问题:此条作废,谢谢!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1.控制价不可以的。2.MXL文件都是可以看到的。3.总价不超过。4.你能确定中标就行了。
2018-05-22 12:35:17
-
控制价是不可以调整,要调整的话需要投标人重新备案,投标时间也应该延长。按照要求应该公开总价、单项、单位、分部分项、措施项目等详细的费用。
2018-05-22 14:11:52
-
招标控制价13规范并没有规定要公布祥细的控制价格组成内容,山西省多数招标只是公布总价和不可竟争费用部分,这样做导致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部分较好操作也好计算,但措施费部分可能由于中介编制控制价时对施工方案不确定,势必价格偏离实际,而投标方又没有质疑的依据,只能围绕控制价的总价去投标,中标后会出现一些不好解决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值得探讨。看18修改后的清单计价规范如何处理吧。
2018-07-18 10:52:46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