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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向上 2018-05-25 11:16:39 | 内蒙古自治区 其他专业 | 7651查看 3回答
清单结算时材料价差调整
某工程在2015年招投标时因当地15年信息价还没出了,于是有的施工方按2014年信息价投标报价,有的施工方按市场价自主报价,竣工结算时发现投标清单中的钢筋价格比施工期间信息价高挺多,这种情况是1.按施工期信息价和15年投标期信息价调价差 2.按施工期信息价和14年信息价调价差 3.按施工期信息价和投标报价中价格调价差?
补充问题:合同约定了按施工期信息价调整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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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 招标时的信息价与施工时的价格找差,国家规定是+-5%不调整。对你这个应该是 2.按施工期信息价和14年信息价调价差
2018-05-25 11: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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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应该有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调整范围。超出范围才可以调整。或者认质认价调整。
2018-05-25 1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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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没说调整单价,就不要为结算添乱了。
2018-05-25 11: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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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很多人问过了,怎么说的都有。 我理解为:材料先乘以综合扣税系数,假如为0.87,就是说把含税价的税去掉,再统一取11%的税,那调整价差时就应该用含税价。 这样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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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里没有说明是否为固定总价合同,怎么看是固定总价还是可调总价合同 2.若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时的取费、税金不正确,是否按实际调整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里的重复套项的定额是否可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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