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qq.com 2018-08-21 11:19:06 | 内蒙古自治区 安装 | 2477查看 3回答
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按照13清单规范中的±15%工作量,来调整变更中的综合单价?
现在有项变更中的设备价格按照投标控制价的价格调整后,价格极其的不合理,出入口控制器的控制价只用几百块钱,但是我们的报价达到了一万多,我看了好多解释后,有的说工程量偏差的调整的前提还是看合同约定,我就看到合同中有这项工程变更引起增减工作量的单价确定,里面提到了相同子目的,按照原清单的综合单价执行。而且这项变更完全是因为甲方需要在另一个地方加停车场出入口系统,让设计院出的一项变更,变更的价格确认时,双方也确定了按照原清单的价格执行。这种情况是否认为我这个变更中的设备价格不用按照清单规范中的超15%,按照投标控制价来调整价格啊?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请各位大侠解惑!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你好:按约定超出15%以上的才执行调整的价格。
2018-08-21 14:02:40
-
15%不是清单规范中的上下限嘛,这个变更中的设备已经超出了100%了,数量相比较原清单已经翻倍了,审计说要根据15%的上下限来调价,我们的合同中列出了变更引起的原清单项的工作量增减统一用原清单的价格,没有说要按照清单规范调整。
2018-08-21 14:56:16
-
不能
2022-12-10 23:22:46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