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结算问题

    1、专业工程暂估项目的结算方式合同约定为按实结算(只有这四个字),审计方认为专业工程暂估价等同于变更项目,按变更项目中的新增项目进行结算,即按正常组价后按照总价下浮比例下浮,请问审计方做法是否合理?
    2、我认为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不应下浮,原因在于投标时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人提供金额填写,没有下浮,如果考虑投标价各组成部分均衡下浮,那么暂估价没有下浮的金额是除暂估价以外部分以超过总价下浮比例多下浮的部分承担了,这多下浮的部分直接对结算总价产生了实质的效应(结算金额减少),那么专业工程暂估价就应该按正常组价结算,不再下浮,不知道我的分析有没有道理,请各位老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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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做法不合理,您的说法合理一点,工程暂估价为总价暂估,不能把风险因素都转移给施工单位。

    2018-08-22 17:22:18 

  • 暂估价内容是中标后,施工过程中按实进行核价,核定的价格即为结算价,不参与任何上下浮

    2018-11-11 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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