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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 2018-11-01 11:22:43 | 广东省 土建 | 5288查看 2回答
不可抗力索赔
合同约定:1、永久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九月份,广东省遭遇台风,我是施工方,我们项目部的活动板房、现场的围挡都被台风破坏了。请问,活动板房和围挡的修复能不能跟建设单位索赔?按上述合同约定第1条,不能索赔,因为活动板房和围挡不是永久工程,可按合同约定第2条,活动板房和围挡的修复,似乎又可以索赔。请教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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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双方争议在第二条的“工程”的理解上了。在公平立场上,不可抗力发生时,从归属上属于谁的东西出事了谁负责。合同标的实体工程是属于甲方的,损坏由甲方负责。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最终承包方还要收回,应由承包方负责。当然具体看双方协商了。
2018-11-01 1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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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这个属于要双方共同分担的费用
2018-11-01 1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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