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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199 2018-11-07 12:51:53 | 福建省 其他专业 | 1223查看 1回答
关于结算税收汇率的问题。(2018年5月调整汇率跨期的问题)
请教关于结算税收汇率的问题。合同定于1月份,2月竣工验收完毕。预算的税收费率是按11%。2018年5月1日 税率调整10%前,施工单位已拿了部分工程进度款。结算出来后,现在最终结算审核税收费率是按11%还是10% ?也就是说 这个工程跨期了。实际一部分开票是11%(5月1日前的工程进度款), 另一部分开票 只需要10%(结算后尾款)。那我最终审计按10%还是11%呀?按11% 施工单位划算了。按10% 施工单位又亏了。请问大家有没指导性文件 对这种情况做指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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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先统一按10%计算。跨期部分多交税费部分,由对方提供票据,补回金额单独列出。
2018-11-07 14: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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