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固定单价措施费包干问题

    单独装修工程结算,合同是清单固定单价合同(内容是常规的清单分部分项,措施项目,组织措施项,及正常管理费利润税金取费),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协议中有这么一句话“施工措施费和其他措施费包干,不因工程量的变动而变动”,现结算时施工方以此作为依据,结算时组织措施的价格应照合同价格不变,以”项“的形式补充清单,清单中不再取费,如此说法是否可取?

    补充问题:模板,脚手架是技术措施,也包含在措施项目中,如果施工过程中取消,未做少做,施工方也可以以“措施费包干”的原则要求按合同口径执行,不能扣除模板脚手架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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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单位做法无误。

    2018-12-26 10:06:25 

  • 没理解。说的不够明白

    2018-12-26 10:18:37 

  • 技术措施费可以调整。

    2018-12-26 10:21:47 

  • 是的,依据合同施工措施费和其他措施费包干,不因工程量的变动而变动”清单中不再取费措施费,最后加上原包干措施费及相应的规费税金。

    2018-12-26 1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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