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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2019-03-13 16:32:48 | 安徽省 土建装饰招投标结算审核 | 2901查看 3回答
二次报价中标,变更较多,结算怎么确定?
项目控制价为140万,投标价格为130万,后经过二次报价最终中标合同价为108万。直接谈了个总价,没有重新编制预算书。
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多,有增加项也有删减项,也有不包含在原清单中的项。
合同签订只有一个总价,没有约定价格形式,请问结算的时候,增加项和删减项的价格可以按照投标时的130万的单价来吗?还是必须按比例下浮后的108万?
合同内的结算可以直接用130W的,然后说明按比例下浮到108W吗?还是必须要重新做一个108W的预算书?
2019-03-13 16:36:13 补充
如果变更项必须按照合同的108W的价格,那可不可以用130w的单价,最后说明按相同的比例下浮到108w的价格?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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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8万的基础上增加会减少计算。
不可以按130万结算的,中标的是二次报价108万呀。
首次提交 2019-03-13 16:34:57 最近修改2019-03-13 16:38:29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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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做增加项的预算和签证
2019-03-13 16: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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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由双方协商。
我提出自己的看法仅供你参考。预算书按比例下浮到108万,预算书中包含的清单项工程量增减变动的按下浮后的单价调整增减。新增的预算书中不包含的清单项应重新组价,从理论上也应按相同的比例下浮。你也可以尽力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祝你好运。
2019-03-13 16: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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