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财政评审项目

    背景:我方受县财政局委托评审一个县政府的项目,此项目当时没有经招投标程序,且施工前没有做任何预算。请问1:结算评审时,合同签订的是固定单价模式,那么这个单价我方是不是还得重新确认(因为施工前没有招投标且没有预算,固定的单价不知从何而来);2:如果施工前经过了招投标,那么这个单价用不用重新审核,财政局有的人说不管合同签订的什么形式,都得重新核算单价,因为这是政府项目,财政局就是为了审查当时投标的合理性和防止甲乙双方的不法行为,这样一来合同签什么形式不就没什么用了吗,反正都得重新核算,请高手解读一下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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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配合评审即可。

    2019-05-05 13:41:52 

  • 你的理解非常正确,这种活建议别接了,谁的烂摊子谁收拾吧!
    不懂程序,不懂规则,表面的不懂难免掩藏私下的其他行为,作为预算员,不要当枪。

    只能说这么多!

    2019-05-05 09:28:36 

  • 此项目建设程序混乱,操作违规,投资无法控制,没有招投标那有什么合同价(违反招投标法)?    财政评审是审预算,是审核招标控制价(违反政府投资管理法规),结算审计是以合同价和招投标文件为基础(违反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法规),这一切都没有审计结算没有依据,此项目是典型的违法建设项目,一定会被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2019-05-05 09: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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