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各位老师好,现在在做基坑围护计(2014江苏定额),以下几个问题向各请教。

    1.搅拌桩型钢拔出后灌浆应如何考虑?2.型钢插入搅拌桩中不拔出,定额应如何考虑?3.基坑围护钢支撑为钢梁+钢格构柱,实际使用并无无钢管,是否可以套基坑钢管支撑定额?4.基坑顶部一圈排水沟是否需要另外计价?是否已在主楼临时设施费中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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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定额中有灌浆子目,套用后换算砼强度就可以了。

    2.按一次摊销计算。

    3.可以的。

    4.图纸设计有明确做法的,不视为临时设施包含内容。

    首次提交 2019-06-03 12:15:36  最近修改2019-06-03 12:17:46 (修改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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