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改增前签订的固定单价合同,营改增后施工,现在才进行结算,如何结算或计税

    2014.7月在营改增之前签订的固定单价合同,按营业税计税,合同签订后因手续不全一直未开工,直到营改增后2017.3月正式开工建设,2018.9月完工,现在进行结算。计税方式如何选取,采用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还是采用营业税计税后进行调差,如果用营业税计税后进行调差该如何调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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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补充协议,并将原来中标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文件,最后按增值税方式结算

    2019-05-30 10:53:35 

  • 还是用营业税计税结算

    2019-05-30 10:53:26 

  • 按简易计税

    2019-05-30 10:54:01 

  • 如果不能签订补充协议,就按照简易计税方式结算

    2019-05-31 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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