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一个关于审计问题

    1、现审一个项目,清单计价,签合同日期是2018.6.12 ,中标的投标文件是2018.6.6,中标清单里面税是11%,但是5.1号后税就降到了10%,我准备把税率按10%计算,这样合理吗?

    2、投标报价中的混凝土为泵送,实际只是未泵送,可以把综合单价里面混凝土30元的泵送费扣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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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税金税率一般是要求根据政府文件走的,计费基础为施工期间的造价。你这个常规是需要调整的,看看合同是否有约定这部分的内容。现在的税金今年已经调整为9%的了,你要根据这段时间发生的工程造价分别去考虑的

    2. 结算方式,是否约定是综合单价包干(无论何种情况均不给调整?) 

    2019-06-14 16:00:57 

  • 1、合理,是国家征收。

    2、不能扣,投标内容合同确定的内容就是双方认可的,彼此之间都是要为此承担风险。

    2019-06-14 15:59:31 

  • 5.1号后税就降到了10%,我准备把税率按10%计算,这样合理吗?

    操作错误,应该按11%计算,按10%退还税金。

    2、投标报价中的混凝土为泵送,实际只是未泵送,可以把综合单价里面混凝土30元的泵送费扣下来吗?

    这个扣减主意就不用打了。

    首次提交 2019-06-14 16:18:23  最近修改2019-06-14 16:19:09 (修改过1次)

  • 1、是的,按增值税率按10%计算;2、不可,承包人采用其他方式输送砼。

    2019-06-14 16: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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