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年4月税改后,结算的问题?

    工程是18年8月进场,19年7月1号准备结算。18年税是10个点的,2019年3月过后就是9个点。

    1、2019年3月以前每月的进度款是10个点,我们施工单位也是按10个点的税向国家缴纳的,如果甲方结算按9个点给施工方,那我们施工单位不是白白亏了一个点。

    2、如果结算按10个点算,感觉也不对啊。(合同中说的是按10个点算)

    3、如果19年3月以前的进度按10个点,19年3月以后按9个点,那不是一个工程搞两份结算书了,而且工程量也不好划分?

    求各位老师给个说法?

我来答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不用区分,你结算书中直接按照9%的税金即可。然后将已经开具发票10%的部分调差即可。就是

    最后的工程造价金额=结算书的总价+开具10%发票的工程款总额/1.1*(0.1-0.09)

    2019-07-06 20:32:42 

  • 2019-07-06 17:20:46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