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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菘蜀黍 2019-08-13 01:15:20 | 四川省 资料结算审核 | 4037查看 4回答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问题
项目坐标四川
项目是在2019年7月左右招标,施工单位自行报价。
问题:现在我在做结算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时,因为没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测定表所以按基本费率计取。但是我发现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是按2017年8月以后的双倍安全文明施工费报送,现在我结算时究竟按2017年8月以后的还是最新的2019年基本费率计取呢。川建发2017 5号文也为对这种情况说明,麻烦各位老师教一下。现在这个情况是2019最新的基本费也比20178月以后的双倍费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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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费率、税率,都要按施工期时间段的价格、费率、税率调整。(以政策发布为准,不能以高或低为理由,拒绝调整)
2019-08-13 07: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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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回复过这个问题,双倍是因为该地区定额编制问题,按双倍记取没问题。
2019-08-13 06: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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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是按2017年8月以后的双倍安全文明施工费报送,并且中标了,那么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再就是看合同有没有约定。
2019-08-13 06: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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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现在结算的时候,还是按照投标的“双倍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报送,这个也符合结算的规定。
2019-08-13 09: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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