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增值税】及【营业税】的一些问题

    1、在【营改增】状态下是以【不含税造价】来计取【增值税】的吗?如果是,那是否可以理解为,去除原本分部分项所含(增值税),再来计取【增值税】。


    2、在以往实行【营业税】时,存在【含税造价税率】和【不含税造价税率】;我理解的  【营业税】=【营业额*营业税税率】=【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但又有人说计算基础为【不含税造价】,这与【营业税】计算的基本方式相矛盾,且如此理解下,【含税造价率】似乎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本人小白一个,想转行,理解错误的地方请各位前辈大神不吝指教!!


    一经采纳,聊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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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营改增”的目的是消除重复计税。施工过程中采购材料、主材、设备时,开票都要缴纳“营业税”;到结算时支付工程款时,开票要缴纳“建筑税”,属于重复计算。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方法,就是去除原本分部分项所含(营业税),单独计取“增值税”。采购材料时的营业税发票,可以在缴纳工程款的增值税时,予以抵扣增值税。

    二、以往实行建筑税时,材料(含主材、设备)和机械都是含营业税的价格,计算时,不扣除营业税,按工程总造价,记取建筑税。

    你的理解,差别很大。

    2019-08-14 03:29:12 

  • 营业税已经退休了。

    2019-08-14 06: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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