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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掉的核桃 2019-08-21 10:11:15 | 河南省 土建结算计价软件GCCP | 39377查看 2回答
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请问各位老师,13清单计量规范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中,各种情况的涨幅和跌幅分别是针对基准价还是投标报价来说的?谢谢!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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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根据合同或招标的中约定去确定
首先你要明白,基准价的意思,这个可以是投标期的信息价,也可以是投标报价
2019-08-21 1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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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幅以价格高者为基准价;跌幅以价格低者为基准价;举例说明:(合同约定±5%内不调整)
一、投标价90元、信息价100元,结算时(如果是涨幅),涨幅以100元为基准价,乘以涨幅比例。(用投标期信息价与施工期信息价对比,计算出涨幅的比例);假设施工期信息价为106元,涨幅6%,可调增1%,投标价90元×101%=90.90元。
结算时(如果是跌幅),跌幅以90元为基准价,乘以跌幅比例。(用投标期信息价与施工期信息价对比,计算出跌幅的比例);假设施工期信息价为94元,跌幅6%,可调减1%,投标价90元×99%=89.10元。
二、投标价100元、信息价90元,结算时(如果是涨幅),涨幅以100元为基准价,乘以涨幅比例。(用投标期信息价与施工期信息价对比,计算出涨幅的比例);假设施工期信息价为95.4元,涨幅6%,可调增1%,投标价100元×101%=101元。
结算时(如果是跌幅),跌幅以90元为基准价,乘以跌幅比例。(用投标期信息价与施工期信息价对比,计算出跌幅的比例);假设施工期信息价为84.6元,跌幅6%,可调减1%,投标价100元×99%=99元。
首次提交 2019-08-21 10:59:21 最近修改2022-06-29 10:22:32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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