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措施项目中,通用措施项目,投标时为,结算时该怎么考虑啊?

    计取审定

    上图是投标时,下图是初审单位审定。投标都没投,能计取吗?

    2019-09-23 16:58:51 补充

    标题修改:措施项目中,通用措施项目,投标时为0,结算时该怎么考虑啊?

    2019-09-23 17:09:58 补充

    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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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施工合同对结算方式如何约定,清单招标一般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比较多,如果是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施工单位在没有报价的情况下,结算时是不可以增加,因为清单规范有规定,施工单位在报价时没有的报价是认为次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费用内。

    2019-09-23 17:04:48 

  • 这看签订合同形式和合同约定了,如果是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那没的说,都肯定不另行计取投标预算以外的措施费用,除非是合同外项目,当然这也要看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要是据实结算合同的,那投标预算只是个参考,可以继续不计取,但不能是肯定、必须不计取,这得看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其实也应该据实协商确定。

    2019-09-23 17:05:10 

  •  该工程应为执行2008计价规范的。

    根据“苏建价(2009)40号”文,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据此,如果招标清单中当时未列这些内容,如实际发生,资料齐全的话,应该可以计取的。如果招标清单列了,没报价,则不能计取。

    还有一个问题,执行04计价表期间,省招标办曾发文要求将招标控制价的软件版提供给投标人的。因此,还要看招标控制价是否列有这些内容。

    首次提交 2019-09-23 17:09:51  最近修改2019-09-23 17:24:58 (修改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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