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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凉茶 2019-10-14 17:37:44 | 土建结算 | 6359查看 6回答
超合同约定价的结算价,要怎么处理啊
请教高手们帮帮回答:合同约定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但是由于清单漏项、工程变更多,造成加上签证,结算价超过合同价了,那么超出合同价的是不是就要不回费用了。清单漏项、工程变更的签证费用一定要并入结算书吗,还是能拆分为合同清单内的结算价和签证两份吗
2019-10-14 18:09:34 补充
是政府工程。发的变更都按要求做完了,也有办理签证。但是现在甲方推脱说做补充合同太麻烦,不肯。那么只能继续找他们做补充协议还是能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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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政府采购的话不能超过原合同的百分之十,需要签订补充协议。
这个具体的还需要看合同的约定。
首次提交 2019-10-14 17:40:24 最近修改2019-10-14 17:40:58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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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签订补充协议,但对于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不能超过合同价,这对施工方来讲是极不利的条件,或许业主心里是有数的了。
可以找它的主管部门,也有可能是推脱责任,待财审时否则超出部分,就不会因为“不能超出合同价”遭追责。
首次提交 2019-10-14 17:40:29 最近修改2019-10-14 18:44:06 (修改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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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原合同的和漏项签证的分开,都要进入结算费用 , 超出合同总价不是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找甲方协商
2019-10-14 17: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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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程只能有一个工程结算总价,需要含合同价、变更签证价、材料调整价等全部费用的。
2019-10-14 17: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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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是政府投资项目还需要看你立项估算投资是多少,政府有关文件是规定不超过估算投资的10%。
2、本项目超过有关规定的,可以与业主进行协商,看业主有没有其他途径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3、如果业主不肯给你,怎么说怎么做都没有。
首次提交 2019-10-14 17:52:14 最近修改2019-10-15 09:21:22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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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漏项是招标方责任,可以追溯招标控制价编制人。
变更、洽商实事求是结算。
2019-10-14 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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