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约定工程量以清单为准,结算不调整,中介审计能否调整量

    13清单招标,固定综合单价,但合同约定工程量以招标清单为准,结算不予调整,现甲乙双方对此无争议,但甲方委托中介审计公司,以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调为由,重新核量,调整工程量,是否合理?

    合同约定与清单规范不符,以哪个为准?

我来答  邀请别人来回答
 提醒提问者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5)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应该按合同执行,按此条款说明可以理解此合同应该为总价合同,合同内的工程量不应该进行工程量重新核量,个人认为不合理,应以合同为准

    首次提交 2019-12-22 15:23:58  最近修改2019-12-22 15:24:26 (修改过1次)

  • 根据合同的精神,除设计变更部分或需要修改部分,工程量是不应调整的。

    首次提交 2019-12-22 15:24:37  最近修改2019-12-22 15:26:08 (修改过1次)

  • 应该依据合同约定的。

    2019-12-22 15:30:19 

  • 按合同为准,你可以参考当地地区解决纠纷的优先解释顺序

    2019-12-22 15:34:59 

  • 属于合同争议(固定单价合同或固定总价合同),双方协商或仲裁。

    2019-12-22 16:08:07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