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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984973 2020-03-07 12:04:02 | 四川省 土建审核 | 562查看 2回答
司法鉴定资料部分为复印件 鉴定意见书的效力问题?
大家好,现在有个司法鉴定项目,情况如下:原告为施工单位诉讼被告开发商支付拖欠的合同价款,但是本项目为10年的项目,现在只有一套资料在档案馆。我方鉴定机构在接收这个案子后,由法院、原被告双方、鉴定方一同去档案馆提取了相关资料(均为电子版扫描件),其中建设施工合同、技术核定单等为扫描原件,竣工图纸为扫描的盖章复印件,双方均对此部分资料在法院进行了质证。质证过程中,原告方只是提出资料不全,并未对资料的真实、合法、关联性发表意见。现在我方出具了征求意见稿,现在原告方以竣工图纸是复印件为由,认为我方的鉴定意见是不真实、不客观的。请问大家如果我方最后出具最终的鉴定意见书,是否具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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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提供方证实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2020-03-07 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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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院确认资料可靠性,真实性,再做鉴定意见。
2023-12-19 21: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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