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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小白 2020-07-02 18:59:44 | 山东省 装饰招投标计价软件GCCP | 2159查看 2回答
求教,关于招标文件对于取费的要求,问题如下所示
如下所述,招标文件对费率取定采用济建标字【2017】1号和鲁建标函〔2017〕23号)文件规定,但是
这两个文件中对装饰部分社会保障费和安装部分住房公积金费率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编制依据
1、工程计价执行2008年《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山东省房屋修缮价目表》、《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基价、2016年《山东省土建装饰工程价目表》、2006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年《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和国家及山东省主管部门颁发的营改增最新有关计价文件。
2、工程类别根据鲁建标字【2016】40号文件,工程执行装修三类取费标准;
三、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仔细核对,对于工程量正负3%以外的工程量误差及缺项、漏项等问题应以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投标报价已经考虑此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以上原因请求调整招标范围内工程量。工程量正负3%以内的工程量属于正常偏差,不再调整,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
2、投标报价时规费及税金按照以下考虑:
1)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函〔2017〕23号)文件;
2)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执行《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鲁建标字【2016】39号等四个文件明确我市2016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事项的通知》济建标字【2017】1号,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3)环境保护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4)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工程排污费、已完工程设备保护费及总包服务费不予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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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你好: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2020-07-02 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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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甲方沟通咨询
2020-07-03 09: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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