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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2020-08-07 15:36:52 | 山东省 土建 | 421查看 1回答
工程结算
现在结算阶段,因为合同作废了,材料价怎么确定?我们说按照施工时候的信息价计算,主要混凝土和钢筋,有信息价,对方不同意,说据实结算,请问该怎么办,怎么解决,我们是施工方
2020-08-07 15:14:31 补充
2.对于没有信息价的,请问什么样的认价,甲方才会同意乙方的材料价,认质认价的价格是施工方和厂家商量的,没有意义。请问是不是可以提供购买合同,和开的发票,但是这个东西就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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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信息价的用施工同期信息价格结算是比较合理的。双方准要有一个共同认可的标准。信息价比较具有参考价值。如果说以实结算,问题比较多。什么事实?我们定额中的材料费是包含了运输和运输采购保管费的,并不是材料的购买价格。2.如果是公开招标过的采购合同,是应该可以直接使用的。如果只是普通的采购合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询价确定是否采用采购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比较真。因为环环相扣,供货单位也不愿意这个上面作假。
2020-08-08 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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