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汉中市建筑工程的副食品调节基金的计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征收副食品风险和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陕政发[2001]18号),2001年陕西省发文明确发文已经取消这项费用,《汉中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汉政发[2006]61号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征收此项费用,汉市建规发(2009)75号文中应该也明确这项费用,不知道哪位大哥跟前有汉市建规发(2009)75号文件,是否可以发给我一份,关于该笔费用该不该计取,大家探讨探讨,网上还搜到陕西省审计厅对2017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二)财政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提到了违规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问题。

    关于在汉中市这笔费用是否能够计取,汉市建规发(2009)75号这个文件小弟实在是没找到,求大神发一下我邮箱qq.com5316409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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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去“汉中市城乡建设网”找找。

    2020-09-07 20: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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