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下老师,关于措施费的问题

    我这个是一个外墙装饰工程,清单上外墙措施是脚手架,但是在现场实际施工中采用了吊篮方案(因为现场情况不适合搭设脚手架),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甲方有没有理由扣除脚手架费用,重新用吊篮定额计价呢?个人感觉施工采用了吊篮属于施组设计,成本的管控,应该不应该扣费吧?请各位老师给个建议。
我来答  邀请别人来回答
 提醒提问者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如果双方已经签合同措施费包干或固定总价,那不能扣。

    若合同约定是据实结算,当然可以扣。

    2020-09-17 11:22:03 

  • 如果合同无特殊约定,就应该按照原清单计费,不能扣除脚手架替换成吊篮。

    理由是措施费为施工单位竞争性费用,他不同于实体,按照设计及实际做法结算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施工单位技术、管理的优势,体现出其企业真实水平。

    反过来考虑这个问题,如果投标时用的胶合板模板,而实际采用的金子模板,甲方还能够按照金子的价格给施工单位吗?显然不能,虽然此例极端,但他恰好说明了措施费的本质--为实体服务。只要达到了目的,采用何种手段是施工单位的事情。

    招标清单就是脚手架,在无招标文件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是不能够擅自改变清单项的。

    2020-09-17 11:23:26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