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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b168 2008-11-27 09:22:29 | 福建省 其他专业 | 605查看 1回答
关于上海综合保险问题j
问题: 我公司是在上海的一家合资企业,因建设工程邀请福建一家施工队承建,因公司需办施工许可证,根据上海劳动保障局和建委之规定,对外来施工人员须办理综合保险,此项由建设单位交纳;我方与施工队在合同规定中结算按照上海93年定额计价,并规定施工人员一切意外险由施工队承担,且93定额间接费中已计算劳动保险费. 请问专家:1、我方若交纳了该笔综合保险费后,是否可以在办理结算时从施工队工程款中扣回该费用? 2、上海93定额中间接费里所包括的劳动保险费包含哪些内容?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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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做过很多年,综合保险的费用是不能扣的,都是甲方承担的, 2002年9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123号令发布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规定单位均应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34号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改完善了综合保险办法。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是综合保险的缴费主体。 建标〔1993〕894号: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职工劳保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2008-11-28 1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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