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宇敬其佑 2021-01-27 20:56:49 | 北京市 土建结算审核 | 848查看 3回答
固定单价合同
施工单位和甲方签订的固定单价合同,举例说合同单价挖沟槽土石方70元每方,这个单价的组成是套人工开挖定额,施工时可能是机械开挖的,结算的时候审计单位以施工时没用人工开挖为由,拒绝按合同单价执行,非要按机械开挖重新组价为15元每方,请问各位专家同行,跟审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不能因为施工采用不同的方式,按施工方式结算,也不能因为是用静爆破就是选择静爆破结算,即使是重新结价15元也来不了吧。审计的做法肯定是不对,他是在找他们的经济利益,因为是从审减额中获取报酬。
2021-01-27 21:02:36
-
清单计价结算时不能调整综合单价,可以追究审计 个人的“专业缺陷”责任,直至终止其个人执业资格,看审计个人能有多强势。
2021-01-27 22:04:50
-
这是清单编制缺陷造成的,零星石方可考虑人工凿除,其余均考虑机械(油锤)破除,这是控制价编制人的小心思造成的麻烦,类似该问题,须在施工过程中提交工作联系单重新组价报价审批后形成定价单;实际施工中确实采用的机械破除,审计组价,基本没缓,建设单位也不好表态;能协商的可部分槽坑底部槽坑壁人工凿除部分机械凿除;
2021-07-26 17:50:31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