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2005修缮工程取费问题m

    北京2005修缮取费以人工费取费,订合同按市场价60元/工日,定额本是30.8/工日,在结算时以那个单价取费合理.有哪些相关文件.

    问题补充:合同是这么写的:在结算时以施工期的市场人工工日单价进行结算,施工期每工日是60元/工日。现在争议是:人工取费按定额里30.8元/工日还是以60元/工日取费。

我来答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7)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订合同按市场价60元/工日,定额本是30.8/工日,在结算时直接在人材机中调整市场价为60元/工日就行了.要取的费软件自动就取上了.

    2008-12-18 20:04:14 

  • 以市场价60元/工日结算。参照修缮工程造价计算方法(【2005】京修定字第003号文件执行。 2005]京修定字第003号规定第二条规定“承发包双方应根据市场行情议定人工、材料、机械预算基价(到场价格),直接换算预算定额的预算基价,计入直接工程费”

    2008-12-19 12:06:46 

  • 北京2005修缮取费以人工费取费,订合同按市场价60元/工日,定额本是30.8/工日,在结算时以60元/工日取费合理。具体的是可以咨询当地的定额站的!

    2008-12-18 19:49:30 

  • 结算的时候以30.8/工日参加取费,60元/工日只是在市场价里调整价差,记取最后的规费和安全措施费,不记取管理费和利润.在定额及每年的结算文件均有说明

    2008-12-18 19:49:32 

  • 在结算时只能以定额本上30.8/工日的单价取费较为合理,合同价60元/工日作为市场价来进行调整计算。

    2008-12-18 20:25:41 

  • 国家是有《合同法》的,无论甲方、乙方都是要遵守的,既然合同是这么写的:在结算时以施工期的市场人工工日单价进行结算,施工期每工日是60元/工日。 就应该按合同执行人工取费按合同里写的以60元/工日取费。甲方如有争议你问他还执行不执行合同,懂不懂合同法。

    2008-12-19 09:22:19 

还有 1 条答案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