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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直哥 2021-03-28 18:06:36 | 天津市 土建 | 996查看 2回答
总价包干金额扣款
包干价清单明细中的综合单价费用组成中,有部分甲供材计入了费用,有部分乙供材或人工费/机械费用没有计入费用,在结算中甲方要求扣减甲供材计入了费用同时乙供材未计入费用不增加;施工单位的意见为不增加也不扣减,请问哪种处理方式合理公平一些?
包干价清单明细中自来水安装不属于总包范围,但是计入了费用,实际由甲分包施工,甲方要求扣减,这中处理方式合理吗?
3. 包干价合同约定工程量不予调整,在中途施工过程中签订了补充协议,仅对钢筋模板混凝土做出了调整,按实结算 ,在结算时增加了一部分二次结构混凝土,甲方要求扣减原包干价中的砌体工程量(增加多少就扣减多少),结算时二次结构的布置方式与包干价一致,图纸或方案等均未发生变化,请问甲方这种处理方式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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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供材料和乙供材是前期搞错吗?如果是搞错的,那合同总价包干是不能调整的,按合理签合同时要发现这个问题了。(实际处理比较公平的是各退一步该加加该减减)
2、自来水确定合同写的是甲分包的话按按合理是直接扣除,如果合同没写,那要看下是招标清单搞错还是怎么回事。(公平一点就直接扣掉毕竟没做,如果非要争取一点的话那可以要甲方给一点利润或者作为第一个的谈判条件)
3、既然补充协议约定只没说到调砌体那就没理由调整。
总体来说,总价包干是图纸方案设计变更没有调整的前提下不能调整。。
强硬一点的话,按总价包干合同执行,合同的错误各自承担责任。友好一点的话,偏差大的互相理解按合理的调整过来。没施工的就不要了,该有的乙供材甲方也该按合理给。。
2021-03-28 18: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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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约定执行
2021-03-28 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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