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各位前辈解惑。目前一个项目结算,外墙铝板原施工单位合同清单里有0.8毫米厚度

    外墙铝板原施工单位合同清单里有0.8毫米厚度有3毫米厚度的清单项,项目特征只是厚度不同。但是施工单位投标价相同,即综合单价一样而且价格低于市场行情。现在现场变更做法厚度改为2.5毫米厚,施工单位诉求重新询价组价,这个诉求可行么?我是审计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施工单位投标时默认了厚度不影响价格,即使变2.5厚 我也按中标合同价执行,或者说即使让我询价我也不可能价格高于合同里3厚的价格。这个请教一下各位前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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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应该属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属于变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变更在适用类似单价时也是有条件,他这个只是厚度变化,不涉及到工艺和位置条件的变化,所有不需要重新组价,所有仅给他变更材料价就可以,材料价按实际询价确定,但是需经测算,如果测算下来比按正常组价还高的话,就按正常组价,如果比正常组价底就按此来。

    首次提交 2021-04-21 14:45:10  最近修改2021-04-21 14:45:11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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