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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 2021-05-09 15:26:46 | 江苏省 市政预算结算 | 1508查看 8回答
关于材料调差的问题
请问大家:江苏省某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约定“主材指材料总价占全部材料总价的 5%及以上的材料”,那么在计算是不是主材的时候,C15、C20、C30不同标号的混凝土是合在一起算,还是分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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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主材指材料总价占全部材料总价的 5%及以上的材料是指材料的类。
C15、C20、C30不同标号的混凝土是同一类材料,应以其合计价格考虑是否占5%以上。
这实际上是执行67号文的问题,好像省站出过解释的。
首次提交 2021-05-09 15:39:24 最近修改2021-05-09 15:39:25 (修改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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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算较好
2021-05-09 15: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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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开分别计算的。
2021-05-09 15: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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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计算
2021-05-09 15: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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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开的,各强度价格不同
2021-05-09 15: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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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8〕67号文
考虑同类型材料
2021-05-09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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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起来,看看是不是占5% (是不是算主材)。
即;先要考虑它是不是在主材的范围之内。
2021-05-09 16: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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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一样,肯定分开算。
2021-05-09 19: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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