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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 2021-08-18 14:12:26 | 辽宁省 土建水利设计结算审核 | 1562查看 4回答
工程未开工,建设单位向设计提出变更,最终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报告是否可以作为结算
工程未开工,建设单位向设计提出变更,最终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报告是否可以作为结算审核的依据?是否需要建设单位在设计变更报告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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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应该作为结算依据的。
2021-08-18 14: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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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2021-08-18 14: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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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变更没有在招标范围内,结算时当然是可以作为结算依据的。盖章只需要设计单位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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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14: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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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也要确认设计变更是否已经纳入蓝图,纳入就不另外计算,不纳入就要另外计算
2021-08-18 14: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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