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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 2021-08-19 11:10:04 | 河北省 土建 | 516查看 4回答
事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量签证索要费用是否合理
合同属于暂估总价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生活区临建宿舍,食堂等配套设施要破坏性拆除无法再利用,事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量签证索要费用是否合理。
我理解是措施费中已经包含此部分临时设施的搭拆费并已支付完成,施工单位索要搭设时发生的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只给材料费用(施工单位原计划竣工后正常拆除二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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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际发生,当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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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1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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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理解正确
2021-08-19 1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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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二次搭拆费用需要另外计算。
2021-08-19 11: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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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2021-08-19 1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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