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地区的取费文件

    请问汕头地区的取费文件,哪位同行麻烦告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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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汕头地区的几个取费文件,可作参考: 关于执行2006年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建价通[200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建设工程计价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凡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除我市另有规定外,应执行该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 二、社会保险费,在我市没有新规定之前,仍按“汕府[2000]123号文”规定执行。各专业定额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分别为:建筑工程(含建筑及装饰装修同时承包的工程):3.18%;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程:1.27%;市政道路、桥涵、路灯工程:3.08%;市政给水工程:2.46%;市政排水设施工程:4.75%;园林建筑工程:2.54%;园林绿化工程:1.27%;安装工程:1.66%。社会保险费计费基础为税前工程造价。 三、防洪工程维护费改为堤围防护费,费率按0.1%计算。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规定计算。 五、工程排污费(含施工噪音排污费)按省造价总站“粤建造发[2006]003号文”规定计算。 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根据实际从事工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承发包双方按实发生签认计算。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〇六年四月七日 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汕府建[2006]1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5号)、《颁发〈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6号)、《颁发〈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7号)、《颁发〈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8号)、《颁发〈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9号)(以下统称本计价依据)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件:1、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5号) 2、颁发《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6号) 3、颁发《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7号) 4、颁发《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8号) 5、颁发《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49号) 转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价格库〉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汕建价[2006]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价格库〉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2号)、《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编码对应表〉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3号)《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库〉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4号)《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定额〉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5号)《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6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件:1、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价格库》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2号) 2、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编码对应表》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3号) 3、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库》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4号) 4、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定额》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5号) 5、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粤建造发[2005]006号) 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ОО六年二月六日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价格库》的通知 粤建造发[2005]0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现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价格库》,经审查印发作为编制计价依据、补充定额、计价软年和发布材价信息、工程预结算调整材价等相关工作的准则。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价格库的编制修订、解释和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ОО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编码对应表》的通知 粤建造发[2005]00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现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编码对应表》,经审查印发作为编制计价依据、补充定额、计价软年和发布材价信息、工程预结算调整材价等相关工作的准则。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价格库的编制修订、解释和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ОО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库》的通知 粤建造发[2005]00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现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材机库》,经审查印发作为编制计价依据、补充定额、计价软年和发布材价信息、工程预结算调整材价等相关工作的准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ОО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定额》的通知 粤建造发[2005]0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现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定额》,经审查印发作为编制计价依据、补充定额、计价软年和发布材价信息、工程预结算调整材价等相关工作的准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ОО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 粤建造发[2005]00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现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经审查,现予颁发。 本定额于2006年4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原省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广东省基价本1998)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06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本定额计价。2004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价格库的编制修订、解释和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ОО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2009-04-19 1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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