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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peifeng 2009-05-10 12:26:41 | 陕西省 计价软件GBQ4.0 | 1172查看 8回答
做结算时,甲乙双方认定的材料价差如何计取?因投标时的综合单价不须变,不能在材料市场价里输入
做结算时,甲乙双方认定的材料价差如何计取?因投标时的综合单价不允许变,不能在材料市场价里直接输入,还有人指点说价差不能取费,那么连规费也不取吗?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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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做结算时,甲乙双方认定的材料价差如何计取?因投标时的综合单价不须变,不能在材料市场价里输入 回答:材料价差只能计取税金,不能参与取费等 计在税前
2009-05-10 13: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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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甲乙双方认定的材料价差,而终合单价又不能变动。那就甲乙双方另做一个结算单。
2009-05-10 12: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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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在规定的额度内不能变,超过了也是可以进行调整的,你说的情况单独做个调差价格表就行,差价只让记取税金和规费,其他的不参与的
2009-05-10 1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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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材料用量*材料差价,计取规费及税金
2009-05-10 1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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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投标用量*材料价差,原标书中材料价差费应该记取的费用,本次价差费也应该记取。
2009-05-10 13: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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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差价应是确定工程量乘以应补差价计入取费中税金之前。
2009-05-11 1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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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是没有规费的 只有税金的
2009-05-10 14: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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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定单价合同,又何来价差。双方签订不合理。不应计价。
2009-05-10 15: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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