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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 2009-05-21 17:19:11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1802查看 6回答
山东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费怎么计取费用
合同中规定,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临时设施(含其他直接费用调整系数)、安全文明工地等费用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包干计取,结算时凭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证明材料计取此费用,文明施工费0.4%,临时设施费1%,安全施工费2%,还计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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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其实是许多地方政府建管部门为保证该项目费用的落实,特别作了规定,是把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这四项费用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建设单位按各地规定的比例在工程开工前上交到建管部门,由建管部门根据工程实际实施情况核算后,分期拨付至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取费表中涉及该项费用的费率不再另行计取。这项费用是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不管是否创文明工地,都应计取。
2009-05-22 15: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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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提到合同中规定这些内容是在合同中那个条款中出现的? 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临时设施(含其他直接费用调整系数)、安全文明工地等费用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包干计取,这句话有毛病不通顺! 如果是: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临时设施(含其他直接费用调整系数)、安全文明工地等费用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包干计取,应该是不再计取这些费用了。但是不计取工程的明施工费0.4%,临时设施费1%,安全施工费2%,工程结束后没有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这些费用怎么办? 换个方法理解为:这些费用拿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后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计取,建筑面积包干。这样就可以理解为甲方鼓励施工单位的奖励。 如果合同没有签订,就修改下语言或标点符号,然后再进行费用调整。如果是先签订的合同,再进行报价,应该是议标,这些费用最好是取上,等甲方审查预算后,如果是甲方提出来,就让他澄清合同的这个条文,如果是不提就默认为奖励。将来结算时要是甲方扣取的时候再和他扯皮就是!!!
2009-05-21 23: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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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不用再计取.
2009-05-21 2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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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重复记取,个人观点
2009-05-22 08: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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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明施工费0.4%,临时设施费1%,安全施工费2%,不用计取. 2:因为合同中规定,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临时设施(含其他直接费用调整系数)、安全文明工地等费用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包干计取,结算时凭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证明材料计取此费用.
2009-05-21 17: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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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再计取了
2009-05-21 18: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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