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算审核

    合同类型为固定综合单价

    1.施工图与竣工图为PE管材,投标文件与结审送审文件清单项为MPP管,设计变更手续不全,仅有变更通知单,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清单漏报?可以列为新组价项目暂按PE管进行处理?

    2.结算审核中,无论设计变更的清单项是否属合同内清单项,都应单独列在变更中计取吗?签证同理吗?

    3.设计变更的程序是什么?甲方主动的设计变更和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程序是否不同?

    4.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新组价?

    5.签证时间节点是在竣工日期后,竣工验收前,这样的签证是否合理,结算可以计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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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说说你招标清单是什么样的吧

    2021-11-23 08: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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