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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新手村 2021-12-29 10:50:12 | 福建省 土建结算计价软件GCCP | 2298查看 2回答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关于甲方指定供应商的
我们是专业分包,上面还有总包和业主。投标时有框架协议,钢筋材料由业主指定供应商供货,价格是透明的。现在的问题是:因福建定额材料费参与总价措施取费,而业主指定供应商供货的钢筋价格高于信息价;在结算时总包单位不认可钢筋价格按照采购价进行总价措施费取费,要求安装信息价价格进去取费然后补材料差价(此部分差价只计9%税金)。总包曾经发文“结算时以采购合同价格为准”总包这样做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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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采购合同价格为准。没有问题的。
2021-12-29 10: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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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指定供应商供货的钢筋价格高于信息价,这事应该总包与业主协商沟通。
你们买什么材料应该与总包签订合同,怎么调整价差按合同条款执行。
2021-12-29 10: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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