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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4 19:58:02 | 浙江省 土建 | 591查看 2回答
老师,我们合同签订时间是2018.7.13日,合同写着材料调差按这个文件,那么我
老师,我们合同签订时间是2018.7.13日,合同写着材料调差按这个文件,那么我想问一下这个文件的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可不可以理解为是合同签订时间的前28天,即:基准价是2018.6月的信息价。我们是政府投资项目,不是正规招投标的,预算是后做的,是审定预算,审定预算编制的信息价是2018.11月的。那么按照2018.11作为基准价合理还是按照2018.6月为基准价来调差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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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的调差方法进行结算。
2022-01-04 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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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说应该按施工当期造价信息价调整价差的
2022-01-04 2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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