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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zccc@126.com 2022-05-27 16:55:33 | 山东省 结算审核 | 307查看 1回答
请教一下老前辈,关于营业税如何调整为增值税计税的问题
请教一下老前辈,
目前承接的一个项目,是2017年签订的合同,目前正在结算阶段。在合同中约定,要求新组价部分使用2013年8月的配套计价文件
问题1:目前为增值税结算,如何满足合同要求?其中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的费率是否可以按照2013年8月配套费率计取?其取费基数依据什么进行调整?
问题:2:是否可以直接套用2013年8月的计价模板,其所为的配套文件指哪些?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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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与使用定额版本有什么关系,你按市场除税价计价就是了。
2022-05-27 16: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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