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总价合同,存在不平衡报价,后期结算施工单位以投标单价过低要求调价

       固定总价合同,其中的室外消防水箱存在不平衡报价:预算评审给的是11万,投标只投了7700;注:招标工程量清单有标明为:BDF埋地水箱(材质做法)、规格尺寸、有效容积,不存在清单不明确问题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单价过低不想施工;甲方与施工单位协商后签了个似是而非的联系单(说招标工程量清单未标明具体工艺技术参数), 一下子从七千多变成30万。

       身为审计单位的我们按规定不能计取本部分金额;甲方让我们计取,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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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中标时的总价给。因为是固定总价合同的。如果可以调整,则对不中标的企业是不公平的。

    2022-06-13 09: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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