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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晨 2009-09-16 18:11:49 | 天津市 其他专业 | 155查看 7回答
工程造价师考试
质量保修金是以最终的结算价为基数的,按照现在的清单规定暂估价中的专业分包项目暂估价(如果不是施工单位施工,而是由甲方指定的)是放入合同的,那么这部分是不是应该放入最终的结算价,是不是也该收质量保修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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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项目,应不应该放入最终的结算价中,在总包合同中一般都要写明,如果没有注明,双方协议放不放入最终结算价中。收不收质量保修金,与结算金额放不放入结算价中是两回事,收,由分包单位承担,不收,只是在总包的质量保修金中不含,不收是违法的。 由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与总包单位经甲方同意将专业工程分包是两回事,后者保修由分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负承担连带责任。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也可协议为经总包单位验收后,保修交总包单位负责。 甲方指定专业分包,在国内是违反建筑法的,实际算是平行分包,即专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是平行关系,合同是甲方与专业分包单位直接签定的,专业分包单位只与总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协议(内容是安全范围、各自的职、权)。
2009-09-19 2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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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的质量保修金,在实际工作中甲方也会收取的,会在分包合同中注明的
2009-09-17 1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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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专业分包项目的质量保修金也是需要收取的,你可以将这部分放入合同的暂估价单独拿出来,进行结算及预留质量保修金
2009-09-16 18: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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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都要质量保修金,只要是施工方施工的
2009-09-16 1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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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都要的呀!
2009-09-16 19: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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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的保修金应该从主体单位扣。
2009-09-20 21: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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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项目暂估价应该放入最终的结算价,也该收质量保修金,由分包单位承担保修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009-09-16 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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