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中的高层增加费问题

    机电总包总价包干合同,合同约定变更签证可参照合同单价,但不计措施费和规费。请教各位,1、在签证处理时,复制的合同单价是否需要删除高层增加费?2、如果删除是不是意味着合同单价改变了?但是使用审核软件操作时,合同单价未改变是不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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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合同组价中,高层建筑增加费放在综合单价内的,不需要删除(变更子目按照合同子目执行,新增的组价参照原合同组价方式);即:放在措施费中的,不可计;

    2、按合同约定模式走,没啥问题。

    2022-07-21 09:03:29 

  • 你好,这个不能删除的,因为这个费用是在“分部分项中,属于综合单价的一部分”,并不是独立的措施费的,这个措施费不计取,指的是“在增加签证部分不记取计价中的“措施费””。(所以你们这个合同说的还是有些含糊的,没有明确的说明的。所以现在你必须的按照分部分项中的综合单价执行。)

    2022-07-21 09: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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