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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蛙 2022-10-12 10:16:20 | 广东省 结算 | 944查看 1回答
关于计价文件中税金是3.413%,实际开票开3%的问题
结算项目中,计价文件中税金是3.413%,但实际开票金额是3%,已开票金额部分税金是否需要调整?即扣除(3.413%-3%)=0.413%部分的税金?请各位大佬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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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计税方式是营改增之前,也就是2016年5月1日之前的计税方式,如果是之前已经做完,现在结算的,那么还是要按3.14%,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之后,有分老项目和新项目,如果是按老项目按3%执行,但是之前缴纳过的还是要按3.14%执行,之后的按实际缴纳的处理,营改增之后税金有过几次改革,有11%,10%,和现在的9%
首次提交 2022-10-12 10:33:08 最近修改2022-10-12 10:40:08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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