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清单单价的调整约定

    “因招标时图纸不全,造成工程量清单出入很大,所以当时签合同为固定单价,现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超过10%的工程量要重新组价,其要求是否合理,还是应该直接按投标单价直接乘以工程量,不管工程量出入多少,请各位指导,谢谢!”上述问题我已提问过,非常感谢大家的解答!根据大家的解答我把合同有关价款调整的条款摘录下来,请大家帮忙给分析一下,单价是否应该调整,以及不合理的地方(存在的风险),下面内容为合同内容: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格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款除因国家政策性变化外。材料价格为本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投标报价说明中材料价格,结算时不作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由承包人作出预算,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认可后进行施工计入结算,单价按投标书中同比例下浮后的单价计算,材料价格参照当时的市场价,需经发包人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量清单有重大出入、缺项、漏项的,单项造价超过3000元(含3000元),或上述几项累计总额超过合同价的2%的给予调整。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无

    问题补充:根据风险范围的约定,材料价格是否应该调整?施工日期为2008年3月15日~2008年11月20日,当时河北建设厅下了279号文,关于对材料价格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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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风险范围的约定,材料价格是否应该调整?施工日期为2008年3月15日~2008年11月20日,当时河北建设厅下了279号文,关于对材料价格的调整, 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单单价是不允许调整的。虽然你的合同中约定了“材料价格为本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投标报价说明中材料价格,结算时不作调整”,但根据279号文,材料价格是应该调整的,前提是签订补充合同或双方签证。 如果没有签订补充合同或签证,乙方单方面要求调整,假设走仲裁程序,是否要强制调整,且价格双方协商,我们领导又确定不想给,该如何调整? 首先我要讲,我是施工单位的,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如果业主不给,施工单位也没有好办法,因为你有合同约束。

    2009-12-10 16:24:28 

  • 1、既然是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不管多少只要施工的内容不变,是不重新计价的,工程量乘单价计算费用 2、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变化达一定的比例,还要根据约定或者规范要求进行调整 3、对于变更的内容的计算,按实际变更的内容不同进行单价计算,但前提是合同内有相同的单价,及工程量的变更,执行已有的单价,内容近似的执行近似的单价,与合同内完全不同的可以重新核定单价计算费用,还要根据合同已有的约定进行计算。 回复:一般只要合同约定了,价格调整,但对于相差较大的可以根据规范规定的超过一定比例的可以调整超过部分的价格

    2009-12-10 16:08:19 

  • 根据合同内容,投标项目的单价和材料均不调整 不好说,如果按FIDIC条款,你们是有理的,但FIDIC条款并不是法律,所以官司不好打

    2009-12-10 16: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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