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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2023-01-05 23:37:28 | 贵州省 土建 | 2231查看 8回答
招标清单量比图纸少,施工单位报“漏项增加工程量”的联系单
招标清单中某一项清单的工程量比施工现场少,施工单位把这一项报缺项漏项的联系单中了,把超过25%的量重新组价(因为合同中调价规定:超过25%的量需按信息价组价)。我作为跟审,我是不是可以把这一项扣掉,因为这并没有缺项,量的话等到最后结算的时候再按时结算 这样子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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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比图纸工程量少,是正常现象,结算时按实计量即可。施工单位不需要用“报缺项漏项”这种方法处理。
但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对超量部分做重新组价(报价),本身没有错。
如果是结算,就不能扣掉。
2023-01-06 04: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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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进度款当月结算应考虑工程量超过25%的因素
2023-01-06 0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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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执行合同,合同没有甲乙双方协商。审计方要以合同及甲乙双方的协商作为依据。
2023-01-06 05: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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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款是否需要据实计量应依据合同约定。
2023-01-06 06: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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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缺项,但工程量的偏差太大,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幅度,应调整单价,但单价的调整原则:“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关于计量,进度款若合同未约定,应“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就是按实际完成的,而不是招标清单错误的量。
2023-01-06 07: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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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中某一项清单的工程量比施工现场少,这种情况不属于缺项漏项清单。
合同中调价规定:超过25%的量需按信息价组价,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工程量偏差超过25%的,应按信息价组价。
2023-01-06 07: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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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发点都不对,既然知道工程量变大了,就执行,
2023-01-06 08: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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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最终也要算,不如过程中算清楚最好。
2023-01-06 08: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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