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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yy133 2010-01-20 13:52:45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1393查看 3回答
基础超深部分的措施费是否该给施工单位?固定单价合同
结算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基础超深1.2-2.8m不等. 施工单位要了超深部分的模板,垂直机械运输,脚手架. 合同是清单固定单价,措施费包干使用,结算不作调整. 施工单位的理由是,包干只是在图纸范围内,超深不是图纸范围内(事实也是如此). 所以上面发生的措施费应该给我们. 我们单位里的造价师意见是变更部分产生的措施费应该单独签证,或者作为索赔.否则不能给.而且垂直机械运输给了,脚手架就不能给了. 不知道前辈们有没有遇到过这种问题,遇到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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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建议按合同规定执行,基础超深部分应该属于变更增加,其措施费用应该也在变更增加的索赔费用中体现和计算; 你们单位的造价师的意见是正确的,需要单独签证与建设单位协商此部分费用的计取方法及多少。
2010-01-20 13: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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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干只是在图纸范围内,超深不是图纸范围内 所以上面发生的费用应该 给与计算。 2、变更部分产生的措施费应该单独签证;按照签证的单子结算 最好。
2010-01-20 14: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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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加深1.2-2.8m,属于甲方的责任。应属于索赔范畴的,应该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当然包括各项费用了
2010-01-20 19: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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