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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佩华 2023-02-14 10:05:06 | 广东省 市政结算 | 508查看 2回答
工程量增减在±10%以外的部分,怎么计算结算价?
合同约定:
(1)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减在±10%内(含10%)的,按承包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
(2)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减在±10%以外的部分,按招标备案预算中相关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
请问怎么理解这增减在±10%以外的部分?
例如清单工程量100座井,合同单价5700元/座,结算系数0.988,备案预算价5600元/座,
若现场实际只完成了50座,减少了50座,(100-10)*5700+(-40)*5600*0.988=291688元
若现场实际没做,工程量为0座,即减少100座,(100-10)*5700+(-90)*5600*0.988=15048元,如果按这样算,现场没干活还有钱?请问这种算法有什么问题?应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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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施工单位,建议按没干活还有钱这种算法算,对审核单位来说,如果他跟你理解的一样,那你就能拿到这笔钱。就算是不一样,给审核单位扣也可以。
如果你是审核单位,建议询问财局或者建设单位当时设立这个条款的初衷是什么,问清楚之后你就知道怎么审核了。
2023-02-14 10: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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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0: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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