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教各位大神一个问题,建筑工程合同约定主材价格波动超过正负5%进行调整如何计税

    请教各位大神一个问题,建筑工程合同约定主材价格波动超过正负5%进行调整如何计税。清单报价,钢材不含税报价4700(不含税),过程中实际市场价为4200(含税),此时调整就存在市场价除税的问题,钢材税率13%,建筑工程合同税率9%,业主要求按13%进行除税后确定调差,合理吗?理由是什么,感觉施工单位白掏4%税钱。

我来答  邀请别人来回答
 提醒提问者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按照相关规定的除税税率计算 。

    2023-02-24 20:35:37 

  • 两个税率不是一个概念,一个是材料增值税,一个是工程造价的增值税。调差的思路没有问题

    2023-03-05 17:14:04 

  • 业主要求按13%进行除税后确定调差,是合理的。

    不明白的问一下会计。这样的材料越多,对施工单位越有利。


    2023-03-12 15:39:33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