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税金计取

    某项目,主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4月,工期一年,中途停工一年至2017年4月开工,开工后外立面发生设计变更,变更内容为拆除原来已完成的外立面,重新实施。所以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现进入结算审核阶段,送审该部分结算时税金按照11%计取。(该部分财政评审报告税金按照11%计取)


    问:结算审核时的税金是按照主合同的3.41%营业税记取还是执行11%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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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阶段计取。或者按际缴纳的税金计取。

    2023-07-14 17:35:33 

  • 增值税计算

    2023-07-14 17:35:43 

  • 分阶段计取。

    2023-07-15 08: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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