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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 2010-05-08 18:38:10 | 四川省 其他专业 | 950查看 7回答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比如说 钢筋在投标时是按2000 元,但实际上信息价是4000元,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为3800元, 涨幅 按5%取的, 3800元在4000的幅度范围内,我是不是就不调整材料价格了,是这样理解的吗? 还有施工期间的材料上涨,是以投标价格为基础上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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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附:材料价格调整示例供参考 ①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承包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 若在材料进场时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l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 若在材料进场时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干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即调整(95-70)=25元/单位,扣除报价低于基准价(100-80)=20元/单位部分,最终调减(25-20)=5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承包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 若在材料进场时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25元/单位,即调整(125-105)=20元/单位,扣除报价高于基准价(110-100)=10元/单位部分,最终调增(20-10)=10元/单位。 若在材料进场时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
2010-05-09 1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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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比如说 钢筋在投标时是按2000 元,但实际上信息价是4000元,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为3800元, 涨幅 按5%取的, 3800元在4000的幅度范围内,我是不是就不调整材料价格了,是这样理解的吗? 还有施工期间的材料上涨,是以投标价格为基础上涨的吗? 意思就是如果材料价格上涨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值时进行调整;如果材料价格下跌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值时进行调整,你的3800的价格没有在4000的基础上上涨5%就不予调整,供你参考 这属于材料价格上涨,但是没有超过基准价信息价,不予调整的。如果材料价格下跌基准价就变成你们的投标报价的价格啦,这是你们合同签订的失误不予调整的。
2010-05-08 18: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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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以投标材料价格为基础对比!投标材料价的5%不做调整!
2010-05-08 18: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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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以投标报价为准计算。
2010-05-08 19: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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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个风险问题,要是与基准价相比在5%的风险范围之内的话是不调整的,超过了就要调整超过部分的,但是还是要承担5%的风险费用的。 给你个参考公式:应调整差价 = [结算期间材料购入月份信息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 投标时的信息价 —(1±0.05 )] * 投标时的信息价
2010-05-08 20: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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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按清单规范说明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风险进行合理分摊,明确约定风险的范围和幅度。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在本条文说明中提出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所以你提的问题跌与涨是以投标价为基础计算考虑调整的。信息价是你调整的依据。它和你投标价为基础相比。你现在有了实际价格,则和投标价比进行调整即可
2010-05-08 19: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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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水泥基准价300元/t,材料价格的调整幅度为5%,你的报价是水泥290元/t,当水泥的涨幅与跌幅均超过300*5%=15元以上时才可以进行差价调整,如涨到320元时,可以调增5元/t;如降到285元/t ,结算时是不调减的。
2010-05-08 2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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